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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开展党员“三诺”活动
来源:徐华 时间:2018-02-22 11:27 访问量:1688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开展“打造‘四强’支部担当机关先锋”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更好地发挥市级机关在推进“三个作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自觉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全委各个处室、各个支部中,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办事窗口和直接服务群众的岗位统一实行党员亮身份佩戴党徽上岗。各支部组织转作风优服务“承诺、践诺、评诺”,党员根据自身岗位工作特点,向服务对象作出优质服务具体承诺,党支部对党员承诺以一定形式集中公示,监督党员践行承诺,每半年结合过组织生活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评诺:
一、年初开展承诺。把党员承诺作为评价党员为不为民、敬不敬业、纯不纯洁的基本标准,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有没有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标尺。一是提出承诺。由党员根据个人的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在每年年初提出。承诺事项要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二是确定承诺。每名党员可依岗按责向支部承诺2-5项。党支部对党员承诺要认真审核把关,逐一登记备案,建立台帐。三是公开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年中组织践诺。党员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兑现承诺内容、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一是明确进度。党员根据承诺事项,明确践诺的时间进度、重点措施和完成时限。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掌握汇总党员践诺情况,推行践诺事项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二是定期报告。党员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汇报践诺情况,没有完成的承诺事项要说明理由和下一步打算。三是督查通报。支部对党员践诺情况每半年要汇报一次,机关党委要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督、随机检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三、年底进行评诺。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对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一是严格“四评”。主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的方式进行评议。二是评出优劣。年度承诺的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5%。三是表彰激励。党员评诺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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