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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出台优化公安营商环境12条措施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18-03-23 09:50 访问量:267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时提出的“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的相关指示和市委、市政府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近日,市局制定出台了优化公安营商环境12条措施,进一步转作风、办实事、求实效,提升服务效能,全力配合我市“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损害正常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破坏经济环境,损害正常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帮助建立重点行业自治组织,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插手介入;对黑恶势力插手市政“三重一大”重点项目,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地区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涉黑涉恶重点问题,专案专办,打准打狠;加强对运输、建筑、采矿、娱乐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打防并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持扫黑除恶在全省的领先位次,年内判决涉恶9类犯罪人员不低于300人。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力推进“单轨制”网上办案,加快应用电子卷宗、电子笔录系统,实现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可回溯管理;全面应用执法公示平台和落实执法告知制度,提升执法告知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更新升级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设备和单警执法记录仪,改造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做到实时传输存储、在线监督管理;对因接处警不到位、涉伤案件办理不力、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坚决启动执法问责程序。

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激励和保护自主创新。深入开展“保名牌、保品牌”专项工作。明确重点目标,集中警力对侵害我市创新的假冒知名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挂案督办,筑牢知识产权的保护屏障;建立本地区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加强联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向企业通报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手段,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防范侵犯商标、商业秘密、专利等犯罪的发生,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食品、药品及环境犯罪打击力度,营造绿色发展环境。会同市食药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重点打击违法使用工业盐、运输售卖假劣肉品、疫区肉品以及非法医疗美容等案件类型,建立食品暨“酒类打假工作群”,邀请各知名食品企业、酒类企业的专业打假队伍进群入驻,随时接受各类涉假举报,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会同市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非法采矿采砂以及大气污染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五、加大电力和通信设施保护力度,确保用电及通信安全。会同全市电力企业,加强日常巡防,排查不稳定因素,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及电力平稳供应;与市电信公司等通信企业深入合作,加强线路巡查、打击相关犯罪,积极保护电缆、光缆、基站等通信设施安全。

六、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为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会同法院、检察院合力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损失;健全完善涉企矛盾收集研判机制,详细摸排涉企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老旧、产能过剩等困难企业矛盾化解,及时掌握企业涉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生产事故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涉企刑事、行政案件优先办理,对涉企盗窃、破坏、寻衅滋事等警情及时处置,对涉企重特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启动“速反”机制,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帮助受害企业挽回损失;在品牌企业、大企业建立警务室,加强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对企业加强周边巡逻防范,对市区重要金融网点周围开展常态化武装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盗抢骗犯罪现行抓获率。

七、推广使用“警企110”服务企业平台,密切警企联系。把“互联网+”与传统公安服务有机融合,向全市企业推广使用“警企110”服务发展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新环境。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改进公安服务,加强警企合作;及时帮助协调企业通过平台反映的实际困难,妥善解决需要公安机关解决和帮助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扫平障碍;通过平台及时发布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尤其是互联网诈骗的预警、预报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

八、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完善“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延长服务时间,在出入境审批方面可在周六办理业务;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办理期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并将市区行政许可受理点由1处(网安支队三大队)增至10处(网安支队三大队、市区各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进一步方便市区网吧办理许可事项;对新开办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申报特种行业行政许可资料不完整的,先予以受理许可申请、登记接收申报资料,允许业主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补齐申报资料;对刻制公章实行备案手续代办业务,对需要刻制公章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后直接到正规的公章刻制店即可刻制公章,由刻字企业代办备案手续。

九、放宽人才引进政策,简化企业人员出入境程序。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人才落户和居留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贡献、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愿在我市落户,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外籍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徐州申办居留许可并符合条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取证,本人申办超过1年以上的居留许可的,除首次申领外,免予提交体检证明。对其申办普通签证并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制证;开辟企业人员集体出入境办理“绿色通道”,根据在徐企业的发展需求,对参加境外商务活动、境外工程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紧急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专门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十、开辟企业运输的安全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实行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运输物资的车辆,只要道路交通状况允许,及时核发通行证;对运输大件设备的车辆,会同企业提前制定运输保障方案,采取引导护送措施;“三超”通行证、“渣土”通行证凡符合手续的一次办结;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按照省、市审批权限办理;货运车辆半年、年度通行证对符合换发、办理条件的,随到随办,对市重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时、动态发布早晚高峰畅通、拥堵路段名称及监控图片,便于驾驶员合理选择出行线路。

十一、加强消防跟踪服务,为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点对点”服务,为每个重点项目落实1名服务专员,提前介入,对项目方案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工地安全监管及竣工消防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根据重大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量身施策,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可分期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审批手续;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据市行政审批中心多图联审平台建设进度,将消防审图纳入“五图联审”平台,实行统一受理,集中网上审核。

十二、缩短爆破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跟踪服务。对C级爆破工程的审批,坚持做到现场办公,快勘快审,跟随服务;对AB级市政府重点爆破工程,实行专家评估论证、安全科学监管,跟踪服务,急事急办,缩短审批时限,在法定的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通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进行快速考核,同时缩短审查时限,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短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时提出的“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的相关指示和市委、市政府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近日,市局制定出台了优化公安营商环境12条措施,进一步转作风、办实事、求实效,提升服务效能,全力配合我市“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损害正常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破坏经济环境,损害正常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帮助建立重点行业自治组织,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插手介入;对黑恶势力插手市政“三重一大”重点项目,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地区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涉黑涉恶重点问题,专案专办,打准打狠;加强对运输、建筑、采矿、娱乐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打防并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持扫黑除恶在全省的领先位次,年内判决涉恶9类犯罪人员不低于300人。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力推进“单轨制”网上办案,加快应用电子卷宗、电子笔录系统,实现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可回溯管理;全面应用执法公示平台和落实执法告知制度,提升执法告知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更新升级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设备和单警执法记录仪,改造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做到实时传输存储、在线监督管理;对因接处警不到位、涉伤案件办理不力、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坚决启动执法问责程序。

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激励和保护自主创新。深入开展“保名牌、保品牌”专项工作。明确重点目标,集中警力对侵害我市创新的假冒知名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挂案督办,筑牢知识产权的保护屏障;建立本地区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加强联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向企业通报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手段,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防范侵犯商标、商业秘密、专利等犯罪的发生,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食品、药品及环境犯罪打击力度,营造绿色发展环境。会同市食药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重点打击违法使用工业盐、运输售卖假劣肉品、疫区肉品以及非法医疗美容等案件类型,建立食品暨“酒类打假工作群”,邀请各知名食品企业、酒类企业的专业打假队伍进群入驻,随时接受各类涉假举报,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会同市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非法采矿采砂以及大气污染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五、加大电力和通信设施保护力度,确保用电及通信安全。会同全市电力企业,加强日常巡防,排查不稳定因素,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及电力平稳供应;与市电信公司等通信企业深入合作,加强线路巡查、打击相关犯罪,积极保护电缆、光缆、基站等通信设施安全。

六、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为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会同法院、检察院合力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损失;健全完善涉企矛盾收集研判机制,详细摸排涉企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老旧、产能过剩等困难企业矛盾化解,及时掌握企业涉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生产事故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涉企刑事、行政案件优先办理,对涉企盗窃、破坏、寻衅滋事等警情及时处置,对涉企重特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启动“速反”机制,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帮助受害企业挽回损失;在品牌企业、大企业建立警务室,加强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对企业加强周边巡逻防范,对市区重要金融网点周围开展常态化武装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盗抢骗犯罪现行抓获率。

七、推广使用“警企110”服务企业平台,密切警企联系。把“互联网+”与传统公安服务有机融合,向全市企业推广使用“警企110”服务发展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新环境。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改进公安服务,加强警企合作;及时帮助协调企业通过平台反映的实际困难,妥善解决需要公安机关解决和帮助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扫平障碍;通过平台及时发布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尤其是互联网诈骗的预警、预报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

八、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完善“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延长服务时间,在出入境审批方面可在周六办理业务;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办理期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并将市区行政许可受理点由1处(网安支队三大队)增至10处(网安支队三大队、市区各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进一步方便市区网吧办理许可事项;对新开办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申报特种行业行政许可资料不完整的,先予以受理许可申请、登记接收申报资料,允许业主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补齐申报资料;对刻制公章实行备案手续代办业务,对需要刻制公章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后直接到正规的公章刻制店即可刻制公章,由刻字企业代办备案手续。

九、放宽人才引进政策,简化企业人员出入境程序。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人才落户和居留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贡献、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愿在我市落户,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外籍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徐州申办居留许可并符合条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取证,本人申办超过1年以上的居留许可的,除首次申领外,免予提交体检证明。对其申办普通签证并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制证;开辟企业人员集体出入境办理“绿色通道”,根据在徐企业的发展需求,对参加境外商务活动、境外工程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紧急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专门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十、开辟企业运输的安全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实行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运输物资的车辆,只要道路交通状况允许,及时核发通行证;对运输大件设备的车辆,会同企业提前制定运输保障方案,采取引导护送措施;“三超”通行证、“渣土”通行证凡符合手续的一次办结;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按照省、市审批权限办理;货运车辆半年、年度通行证对符合换发、办理条件的,随到随办,对市重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时、动态发布早晚高峰畅通、拥堵路段名称及监控图片,便于驾驶员合理选择出行线路。

十一、加强消防跟踪服务,为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点对点”服务,为每个重点项目落实1名服务专员,提前介入,对项目方案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工地安全监管及竣工消防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根据重大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量身施策,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可分期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审批手续;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据市行政审批中心多图联审平台建设进度,将消防审图纳入“五图联审”平台,实行统一受理,集中网上审核。

十二、缩短爆破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跟踪服务。对C级爆破工程的审批,坚持做到现场办公,快勘快审,跟随服务;对AB级市政府重点爆破工程,实行专家评估论证、安全科学监管,跟踪服务,急事急办,缩短审批时限,在法定的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通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进行快速考核,同时缩短审查时限,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短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