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管理

机关扫描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管理> 机关扫描  

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永葆公正廉明初心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8-06-08 15:16 访问量:1432

当自己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对于法律、法官的认识是非常肤浅的,意识中的法律就是“规定了很多条文要对什么样的犯罪判什么样的刑”、法官就是“坐堂问案的人,好像都挺凶”。后来进入法学院经过本科、研究生七年的专业学习,自己对法律、法官的认识提升了许多,明白了在浩如烟海的法律中,惩罚犯罪仅是法律的少部分功能,法律更大的价值在于保障权利,守护公正;法官这一群体,其职能就是要通过公正裁判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在法学院学习期间,了解到不少中外学者对于法律、法官的真知灼见,其中英国哲学家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是践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对自己留下深刻的影响和警示。当自己离开法学院法院后穿上法袍那一刻起,就暗下决心一定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守护公平正义,永葆清正廉明。

遵循法官职业道德,是树立法官形象的重要途径。法官作为特定职业的群体,除了遵循普通人都应当遵循的一般道德规范之外,还应遵循法官职业所要求的特殊的道德规范。法官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法官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的重大职责。因此,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高于其他职业道德的要求。法官的职业是高尚的、也是高危的,当前人情关系错综复杂,多元化思潮丛生,加之体制机制的影响,部分法官理想信念动摇,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少数人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在社会群众中的形象和司法公正。因此,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树立清正廉明的法官形象。

法官形象是法官品质和职业道德的自然表现和流露。良好的法官形象应当是文明、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典范。法官作为一个高素质的职业群体,要有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要以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以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的满意和尊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官应当是公正、公平、高效、廉洁、文明的形象,这种形象深深植根于中国法律历史文化之中,成为人们评判法院和法官的标准。法官在执法活动中表现出的素质、修养、文明程度、道德水准乃至仪表举止,都体现着法律的公正、廉洁和威严。法官因为伸张正义而被推崇,因为主持公道而被称道,因为惩恶扬善而被褒扬。在公众的观念和期盼中,法官代表着法律,代表着公正。法官的神圣、庄严和权威,都来自于司法公正。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允许法律有漏洞,但不能允许法官不公正。西方法谚有云: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那么法官就应该是完人。这恰恰反映出社会大众对于法官形象的普遍期望。

司法公正是社会良知的底线,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则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是社会正义的最高守护神。当社会全体成员将自身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终极保护,托付给国家的法官时,法官就是正义之神的化身。他们的职业素质如何,道德素养如何,是否值得公众信赖并依托,就成为了社会正义真正实现的保证。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下,人情、关系的干扰无处不在,金钱、物欲的诱惑日渐增多,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趋激烈。如何做到拒腐防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对每一个党员都是严峻的考验。因此,执掌着生杀予夺之权的法官,要加强世界观改造和党性锻炼,经常进行自我解剖、自我反思,不断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很强的道德自制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坚持以德立身、以德励志、以德谋政、以德服人,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自觉抵制吃喝玩乐、酒绿灯红等不良思想行为的侵蚀,时时警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渗透,保持纯洁的交友圈、娱乐圈和生活圈表率,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恶所惧,不为情所累,永保其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