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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建示范作用 助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8-07-02 16:34 访问量:1382

       6月29日下午,徐州中院召开2017—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暨“发挥党建示范作用,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总结了市中院机关一年来的党建工作,对7个先进党支部、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7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两名党支部书记围绕党支部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发挥堡垒作用和开展“一支一项”、“双联双促”作了交流发言,3名党员代表针对如何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谈了体会。


市中院全体党员参加了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涛主持。


  

      马荣院长指出,过去的一年,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全面推进市中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对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与司法事业的发展需要相比,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事业的期盼相比,市中院党建工作还存在政治建院、思想建院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党建龙头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等问题。
      马院长强调,全院上下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重点,切实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要深刻领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重大政治原则的时代内涵,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领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决做到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坚决服从党委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法院发展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等,努力争取党委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要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同各种诋毁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唱衰司法改革的言行做斗争。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紧扣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实际需求,高质量完成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院长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筑牢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根基”,认真执行《关于〈徐州市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自觉发挥院党组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头作用和核心领导作用,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贯彻落实。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中院党组和各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系统推进。要突出能力建设,倾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价值导向,不断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难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马院长要求,要坚持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协同发展,助推徐州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通过党建工作带动执法办案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规制合同违约、诉讼失信等不良行为,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积极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和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品牌建设,着力打造安居乐业的民生环境。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创新司法为民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多元司法需求。
      会后,各支部围绕“发挥党建示范作用,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