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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政治“三清示范区”专题党课学习体会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8-11-09 15:44 访问量:1392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论述,宣示党心,深入民心,彰显出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为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和目标,既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科学发展的保证,更是执政党品性与品格的生动诠释。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花院长在专题党课中提出了人民法院推进廉洁政治三清示范区建设,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中衍生出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的新三清。基于此,打造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的良好司法生态,是当前全市法院面临的重大课题。

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要正确、深刻的理解好领会好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精神实质,结合法院实际,扎实推进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以“三清”为目标,认真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法院内部的违法办案等腐败问题,实现解民怨、顺民意、安民心,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干部清正是基础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保持清正廉洁,对于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的发展、人民利益的维护承担着重大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法院干部,更是责无旁贷,更要带头清正廉洁。

一是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本要求,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接受廉政教育培训和审判业务培训、自己主动学习,练好内功,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推进法院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形成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法院干部队伍。

二是要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维创新能力、政策法规理解能力、爱岗敬业能力,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党纪党规。通过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制约和监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为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所以,我们法院干部必须时时以铜为镜,正人正己正衣冠,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既要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还有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政府清廉是关键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但是,政府工作长期重管理轻服务,某些领域甚至还出现了政府与民争利的现象,这与我们党的宗旨是相悖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危险。在如此的内忧外患之下,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着力打造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就显得更加迫切。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肩负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责,也是对国家和人民提供司法服务,所以,在法治的环境下,法院不可能安于一隅,众人皆醒我独醉,做贪腐的温床。

(一)围绕改革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在理想信念、廉洁意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上严格要求,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院,坚定不移地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努力促进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司法为民。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也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依靠人民的推动才能使各项审判工作沿着司法为民的轨道前进。因此,人民法院必须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政治清明是核心

政治清明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个人头脑上的政治清明,说明了这人在政治上不糊涂、不犯政治错误;二是指国家层面的清明。这里的政治清明属于第二种,它体现了执政的新理念和新境界,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必将走向更加开放、更加开明、更加民主、更加和谐的新境地,是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大勇气和大智慧,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顺应世界民主发展的新潮流。这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需要,更是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因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有亡党亡国之虞。而政治清明的最大特质,就是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的主流。

政治清明,实际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百姓富足。

要实现政治清明,首先要确保公平正义。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保持政治清明,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快速便捷地处理好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惩罚犯罪,让正义得到伸张,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使阴暗无所遁形,这样的法院才是清明的人民法院。我们应该努力纠正各种不廉洁、不公正的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廉洁政治的基本要素,三者缺一不可。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着力解决个体廉洁问题;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着力解决组织廉洁问题;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着力解决制度廉洁问题。在建设廉洁政治的总目标和总框架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既是一个有机整体,也是一个递进发展过程。我们坚信,只要权力的授予、权力的运行以及运行的结果都能在阳光下进行,让廉洁之风吹遍每一个角落,那么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