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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来源:邳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时间:2019-08-15 16:41 访问量:3043

85日,农业农村局党委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友玉局长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上一期我们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遵循,今天我们再次重温《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大家要结合近年来在“三农”领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反思,对照反省,接受教训,落实整改。有了前车之鉴,更要引以为戒。要牢记这样一种“安全观”:没有触犯法律、法规,时时刻刻安全;一旦触犯,终身不得安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把握住自己、管理好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看不到问题和症结所在,那么,危险就不远了。

徐局长强调,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干干净净的官,习总书记讲,不要当昏官、懒官、庸官、贪官,党员干部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古人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要对组织负责、对家庭负责,一旦犯事,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悔之晚矣!徐局长号召,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警钟长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勇于担当、争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