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仲裁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

来源:人社局仲裁院 刘会芳 时间:2018-06-14 09:49 浏览量:1623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党的十九大作出的这一与时俱进的重大政治论断,清晰鲜明地标示出了党和国家事业所处的时代方位,为面向未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的重大论断,融汇着丰富的科学内涵。领会“新时代”的丰富内涵,就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划时代的理论建树,就要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要明了党和国家的事业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迈向未来中国发展进步的新目标。

 “新时代”的重大论断,既是总结历史的尺度,更是面向未来的时代号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基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创新性贡献和当代中国所发生的历史性巨变所作出的科学结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面向未来,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既要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自信,同时也要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在新时代的征程上,还需要我们以永不懈怠和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付出更为艰巨的努力。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2015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发布,标志着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同年底,中办、国办颁布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将劳动人事争议的化解工作纳入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这些"意见"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工作的重视。之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我国逐步建立了"劳动争议多元化协调化解机制"。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要求"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不仅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要求。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论述高屋建瓴,既是原则性表述、方向性指引,也是指出了工作的具体举措和途径。首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通过完善的协商协调机制来进行;其次,完善的协商协调机制需要政府、工会、企业等共同参与,不是哪一个方面的独角戏;再次,已经建立并开始运作的协商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可见,寥寥数语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作出了高度概括,其内涵十分深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作为一名仲裁员,要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更好的实现人民的合法利益,仅有一腔热血和满腔正义是远远不够的。要的还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战应用的技能。这就需要我们不停的丰富知识,丰富经验,丰富能力。查缺补漏,不仅要学习仲裁方面的法律,还要学习相关联的知识与法理。同时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对发现的疑问及时做好笔记,与同事共研究、向同事勤请教,并及时做好笔记。今后的工作将继续围绕"发挥多方合力,多元化解劳动争议",除了运作好已经建立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协调化解机制外,要在维持协商协调机制长效运行上下大力气,要力争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后,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和改进我的工作。第一,统筹协调好各种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充分运用好综治、司法、仲裁、信访等调解力量,最大可能的将劳动人事争议柔性化解。第二,依托工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将质量和效率作为仲裁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多种方式统一裁判口径限制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建立并完善裁判审查监督机制。通过改革审理方式,探索新的审理方法,提高庭审效率,进而提高仲裁效率。第四,加强与法院系统的衔接,与法院系统形成合力,切实培育、维护并提高仲裁和法院的公信力。